星期五, 9月 09, 2005

氣在心頭

唉~也許我真的要怪自己沒有帶眼識人了
間接聽到這樣的說話
她的而且確沒有為我或事情留一點餘地

錢不是最重要(當然也重要)
被出賣的感覺才是最難受
真確地愛過也善待過的人
為什麼要這樣呢?

昨晚戲稱要送她的歌詞
「其實你負我,但你卻像原告」
真實的感覺

1 Comments:

At 10:48 下午, Blogger 琪琪 said...

別再難過了
多想無益
放過自己吧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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